宁波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的实施办法》,围绕壮大法律服务人才队伍规模、支持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升法律服务能级和专业化水平、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措施。
该实施办法规定,对首次在宁波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且工作满一年(含实习期)的法律服务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首次取得境外法律执业证书且在我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的法律服务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我市法律服务机构年度新引进执业人员工作满一年(含实习期),每5人奖励10万元。对新迁入宁波的国家级、省级优秀(头部)法律服务机构总部,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优秀(头部)法律服务机构在宁波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品牌化建设也是该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对获得全国优秀称号的法律服务机构,每获得一次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全省优秀(文明、著名)称号的法律服务机构,每获得一次给予10万元奖励。我市法律服务机构在副省级以上城市及境外新设立分支机构,每设立1家,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该实施办法还强调培育“专精特新”法律服务机构。对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有专业特色且该特色业务收入占比首次达到30%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通过“个转合、合升规”做大做强。实施办法还就提升法律服务能级和专业化水平出台奖励措施,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证券业务、涉外法律业务、其他高端业务等。
据悉,该实施办法的有效期为2022年至2025年。
编辑:张益波
来源:宁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