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表决大会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表决大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表决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两个名单草案。下午,各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世界侨报2018两会报道组)
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62人,缺席1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出席会议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3日全天举行小组会议,上午审议各项决议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名单草案,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准备工作;下午讨论监察法草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本报记者左起李希江、周伟生两会现场报道
世界侨报中国“两会”报道组人员左起周伟生、陈建光、曹明权、陈俊余、李希江、黄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