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侨报宁波讯:2020年,新冠疫情无意间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催化剂,疫情扩大了社会对数字经济的需求与模式创新的适配程度。在金融领域,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商用,科技正向支付服务加速。传统的信用卡业务也在此过程中迭代更新,与各类数字化应用技术及平台相结合。摆在金融机构与持卡人面前的是,网络时代的信用卡使用安全、信用卡信贷管理规范、信用卡发卡审批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在数字时代的新变化。
记者从宁波市银行业协会获悉,宁波39家银行卡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手制定了《宁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试行)》(下称《自律公约》),《自律公约》围绕发卡、营销、额度、收费、外部合作5个重点领域,提出17条自律条款。
自律公约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信用卡在服务大众、提升金融便利性和可获得性、为客户提供金融增值服务的同时,有效地助力和促进了民生领域的发展。与此同时,因市场参与主体的日益增多和市场发展的不够规范,辖内信用卡业务各方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也日益凸显。尤其是过度授信、过度负债消费、低价争客无序竞争、规避监管套利、违约金过高等乱象都有不同程度上升,不仅损害客户、同业利益,也遏制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面对如此形势,宁波39家银行卡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本着“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防范业务风险,完善信用体系;促进有序发展,优化客户服务;收费规范透明,保障客户知情权”的原则,为促进宁波市信用卡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维护信用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推动宁波市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通过完善各类标准机制,规范行业自律,加大规范和奖惩力度,有效贯彻执行信用卡工作的监管规定和政策意见,灵活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制定了《自律公约》。
在刚刚出炉的《自律公约》中,宁波的银行机构对信用卡的规范使用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据业内人士介绍,《自律公约》共四章17条。首次明确了主动营销频率上限、电话营销语速标准、单人多行多头授信(透支)额度共享管制、申请提额单次额度比例、提额间隔时间、现金分期限额上限、收费公示标准披露及查询路径、催收频率等信用卡业务属地办理要求,并试行信用卡业务办理犹豫期机制,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自律公约》显示,信用卡业务自律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防范业务风险,完善信用体系;促进有序发展,优化客户服务;收费规范透明,保障客户知情权。
《自律公约》就单人多行多头授信(透支)额度共享管制、申请提额单次额度比例、提额间隔时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优化金融服务、提升客户体验的同时,引导客户审慎负债、适度消费。
在发卡规则方面,《自律公约》提出不向无稳定收入来源者发卡(学生除外);在营销管理方面,《自律公约》提出不得通过盲呼等方式向不特定客户电话营销;在额度管理方面,《自律公约》提出审慎办理提额操作,原则上信用卡固定额度已达到10万元的,单次提额比例不得高于20%,两次提额时间间隔不得小于3个账单周期;单户现金分期额度方面,《自律公约》提出单户最高现金分期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且不得超过总额度的50%,最长现金分期期限不得超过24个账单周期。
此外,在收费管理方面,《自律公约》显示,各类收费标准应在公开渠道披露和公示,建立完善年化费率实时查询功能。客户办理业务后,要明确告知收费及计费方式的查询路径。同时应建立客户犹豫期机制,办理分期还款业务、现金分期业务、汽车分期业务的客户可以在当日营业结束(业务发生系统日终)之前申请撤销,会员单位不得向客户另行收费;对提前结清分期业务的客户不得按原约定期限收取手续费,仅按实际发生期限或约定条款收费。 后续,《宁波晚报》将推出“关注自律公约”栏目,连续邀请业内专家对《自律公约》的具体条款进行深入解读,请读者朋友关注。
四章17条后续将有深入解读
行业要自律,持卡人也需理性
“《自律公约》的推出,无论对行业还是对持卡人,都意义重大。”相关人士说,对行业来说,会员单位及其信用卡业务从业人员将在自律公约下,依法合规经营,按照公约的约定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而对持卡人来说,《自律公约》将进一步推动行业服务优化,有效促进和保障客户的各项权益。
如在收费标准方面建立行业自律规则,对持卡人是种有力的保护,特别是在有些原先的规定不是很清晰的地带。
这次《自律公约》创新提出了“客户犹豫期机制”,办理分期还款业务、现金分期业务、汽车分期业务的客户可以在当日营业结束(业务发生系统日终)之前向经办行提出申请撤销,会员单位不得向客户另行收费。还有“对提前结清分期业务的客户不得按原约定期限收取手续费”的规定,让利于持卡人,使得这些费用的收取更加透明,减轻了持卡人的负担。自律公约下,一些商业银行也不敢乱收费,搅乱市场秩序,有利于进一步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要理性用卡。
2020年6月末,银保监会首次喊话提醒持卡人合理消费、理性用卡,这则《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提出,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透支。《提示》还指出,信用卡作为金融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工具,在促进居民消费、方便居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信用卡业务发展较快,使用信用卡过程中的问题也日益突显,且信用卡业务的一些投诉热点和消费误区增长明显。
此后,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也陆续发布信用卡风险提示,严禁持卡人套现等行为。
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满足金融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需求,方便消费者生活。但有些消费者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背负了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大额信用卡贷款,甚至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导致出现资金紧张、还款压力倍增等问题。还有消费者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并承担相应后果,也导致金融机构风险累积。消费者应当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理性透支消费,不要“以卡养卡”“以贷还贷”,更不要“短借长用”,合理发挥信用卡等消费类贷款工具的消费支持作用。
业内人士提醒说,要合理使用信用卡。信用卡如有欠款或拖欠年费情况,会产生息费成本,也会影响个人征信。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申请信用卡时向银行预留的手机号最好不要变,如果必须变要及时通知办卡银行,这样可以及时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要还款,避免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
信用卡本人申请本人用,与本人的信用直接相关,一旦出现逾期只能由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申请信用卡,以及用卡期间办理其他与本卡绑定的相关银行贷款业务,要问清楚利息以及违约金的计算,签字的时候多问明白,做到心中有数。
记者:张星
审核:张晨
总编辑:张益波